序言
当前,上海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升级新变化,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上海高等教育面临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升内涵质量等重大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率先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加快建成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高等教育。
为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和新挑战,引导并激发高校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上海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科学统筹、超前谋划、合理确定上海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目标定位,科学规划上海未来高等教育的规模、层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急需构建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统筹高等教育发展、客观评价高校办学水平以及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的制度保障,引导各高校科学定位、明确发展方向与目标,立足不同类型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推进上海高等教育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一、现状与挑战
(一)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布局结构现状
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展,层次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为68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37所,高职高专院校31所;中央部门所属院校10所,市属高校58所。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为93.12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为64.03万人,成人和网络在校生为29.09万人。与“十五”末期(2005年)相比,普通在校生总规模增长了22.8%,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分别增长了14.5%和69.8%。
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向纵深,办学资源日趋多元。深入推进“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依托“部市共建”大力支持在沪部属高校发展,与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共建部分地方高校,快速提升高校整体办学水平。实施行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10所行业高校的隶属关系划归市教委,初步形成共建共管新模式。创新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机制,民办高校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成为上海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形成与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相呼应的格局。以改善办学条件和拓展办学空间为重点,积极推进上海高校空间布局结构调整,形成了围绕杨浦知识创新区、闵行紫竹科学园区、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校集聚地,以及松江、奉贤、临港等大学园区,基本形成了与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相呼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
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持续推进,高等教育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进落实“985工程”、“211工程”配套支持和重点建设,统筹引导、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探索科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办学模式,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高起点、高水平的上海科技大学。汇聚国际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建立由中美合作举办的上海纽约大学。上海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全球化发展、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获得新的提升。
高校分类发展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迈出新步伐。以“扶需、扶特、扶强”为原则,启动实施了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引导高校明确定位、聚焦内涵、注重特色,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上海市特色高职建设,高职院校内涵发展不断深入。加大对民办高校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民办高校初步实现了健康发展、特色发展。
加快构建开放性终身教育学习和服务平台,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组建成立上海开放大学,率先开放本科专业招生,引导开放大学在学历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承担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任务。率先建立了以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为主要功能的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探索建立了学历教育学分认定标准、“学分银行”合作高校联盟、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证书的转换和非学历教育的课程建设标准等新机制。
(二)上海高等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
高等教育对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支撑度有待提升。上海高等教育总体规模相对不足,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上海常住人口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使得上海“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25~64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比例”等国际通行的高等教育和人力资源发展指标偏低,与上海城市地位不相称。
高等教育与上海产业结构布局的契合度有待增强。目前,上海正按照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大力发展金融、航运、贸易等行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但是,上海在这些领域的高端人才数量与比例明显不足;同时,高等教育培养相关领域高端人才的能力也有待提升。
高等教育对人民群众优质、多样需求的适应度有待提高。部分高校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同质化办学倾向明显,与高等教育逐步迈向普及化阶段的发展特征及需求变化不相适应。高校分类管理、分类发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还存在盲目追求“高、大、全”、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等问题。
针对上海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急需科学规划上海高等教育整体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各类高校功能定位、有效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价,使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优化。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度超前谋划上海高等教育发展格局,优化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类型、层次结构和空间布局,有效提升上海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努力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为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引领发展。根据国家战略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以本市人口变化趋势、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需求为主要依据,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不断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格局,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为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立足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多方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高等教育统筹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推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政府、高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平台和制度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与城市发展的协同共进。
全球视野,创新发展。确立与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高等教育发展体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吸收借鉴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和上海实际,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思维、新模式、新路径,以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上海高等教育迈入世界发达高等教育之列。
分类引导,卓越发展。构建以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主干学科专业集聚度为主要区分标准的上海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评估、绩效拨款,引导上海高等学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促进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在各自领域内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形成上海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30年,初步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学科布局及空间布局与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城市主体功能区建设以及城市空间布局有效匹配,在全国率先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总体水平比肩国际大都市,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引领上海城市文化传承和创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质的世界一流高等教育体系。
(二)人才培养规模目标
稳步扩大上海高等教育规模。到2020年,上海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模达到105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包含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规模70万人左右,继续教育本专科规模35万人左右。到2030年,上海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模预计达到140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教育规模90万人左右,继续教育本专科规模50万人左右,上海高等教育全面进入普及化阶段。
(三)人才培养层次目标
着眼于提升劳动力人口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适度提高上海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重心。扩大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适度扩大本科生规模,基本稳定本科生比例;适度减少专科生规模,相应扩大应用技术型本科生的规模和比例。到2030年,上海普通高等教育的研究生在校生规模预计25万人左右,占比约为27%;本科生规模预计53万人左右,占比约为59%;专科生规模预计13万人左右,占比约为14%。
(四)人才培养学科结构目标
立足于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转型,合理优化人才培养类别结构。根据上海高校学科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未来行业人才需求结构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变化,将除军事学以外的12个学科门类归集为医学、艺术学、经管、法学、理工农和文史哲教六大类别,统筹规划上海普通高等教育分学科在校生规模及结构。主动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多措并举推进各类学科人才培养持续发展,使各类学科人才培养结构达到合理比例。到2030年,上海普通高等教育的医学类在校生规模预计8万人左右,占比约为9%;艺术类在校生规模预计8万人左右,占比约为9%;经管类在校生规模预计23万人左右,占比约为25%;法学类在校生规模预计6万人左右,占比约为6%;理工农类在校生规模预计35万人左右,占比约39%;文史哲教类在校生规模预计11万人左右,占比约为12%。
建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划目标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未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常住人口规模与结构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人才培养规模、层次和结构等规划目标,确保上海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战略举措
(一)以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
统筹全市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围绕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通过合并组建、新设增设、调整撤并、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相对独立运行等多种形式,不断优化上海高校布局结构,提升学科发展整体水平,促进上海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多途径提高医学类高校的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能力。支持部属高校医学院、部市共建医学院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扩大招生规模,优化学科设置,培养急需的高水平临床医学类人才和公共卫生人才;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调整,提升地方医学类高校的人才培养层次与能力,培养全科医师、康复医师以及其他高层次医技、医护人才,加强医教协同,为上海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优质充裕的人力资源保障。
加快提升艺术类高校和艺术学科的整体水平。积极支持艺术类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打造国际文化大都市艺术教育品牌;通过依托综合性大学、引进海外优质艺术教育资源等途径,整合优质艺术教育资源,提高艺术类人才培养层次的结构重心,强化上海高等艺术教育特色;通过加强与艺术专业研究机构及专业机构的合作、加强环高校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中心建设等途径提升艺术学科水平。
稳步提高经管类高校的办学层次和应用研究能力。优化经管类学科的人才培养结构,稳步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适度扩大专业硕士规模,逐步压缩专科生规模。进一步明确独立设置的财经类院校的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形成错位发展格局。通过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着力打造办学实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财经类高校。
优化法学类高校的人才培养层次和结构。扩大法学类院校研究生培养规模,重点加强高水平的法学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适度增设专业硕士点,降低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比例。加快培养适应自贸区建设发展需要的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适应特大城市安全需求,提升公安类人才培养层次。
引导不同类别高校的理工农学科特色发展。加强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理工类院校服务战略新兴产业的人才培养能力。面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建设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应用技术型高校。强化地方高校理工农硕士、博士学位点建设,提高办学水平与竞争力。建立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向特色鲜明、与上海产业政策结合紧密、水平较高的学科倾斜。
提升文史哲教类人才培养的层次和水平。加强高校文史哲优势学科建设,发挥其在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大教育学科学位点布局优化和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地方高校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水平,强化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师资培养。对接上海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升体育类学科水平。
(二)以教育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构建高校分类发展体系
形成高校分类管理体系。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将高校划分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和应用技能”四种类型;按照主干学科门类(本科与研究生)或主干专业大类(专科)建设情况,将高校划分为“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个类别。引导高校凝练办学特色,聚焦发展重点,避免过度分散资源、过多设置缺乏相互联系和支撑的学科专业,立足学校定位在各自领域追求一流。
“学术研究型”高校以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为引领,可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学校以“综合性”“多科性”为主。“应用研究型”高校以培养应用研究与开发的人才为重点,可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学校以“多科性”“特色性”为主。“应用技术型”高校以培养专门知识和技术应用人才为主体,一般可授予专业研究生和学士学位,学校布局面向行业以“特色性”或“多科性”为主。“应用技能型”高校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操作性专业技能人才,学校面向行业、职业以“特色性”为主。
结合未来高等学校规模与布局,通过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引导学校自主明确发展定位,聚焦发展重点,形成以“二维”分类为主的上海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实现上海高校从“一列纵队”向“多列纵队”发展。
引导高校自主明确发展定位。按照“政府政策引导、高校自主选择、社会参与评估”的基本原则,根据全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整体布局和各高校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各高校在“二维”分类体系中的目标定位。通过分类管理和分类发展,鼓励高校找准服务面向的领域和行业,基于自身基础能力建立特色专业群,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人才,避免高校过度追求“大而全”。
根据国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按照“二维”分类管理体系,重点引导并鼓励一批市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在招生考试、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社会科技服务、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全面推进改革。
确立不同类型高校的分类评价指标导向。研究设计高校分类发展、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依据高校发展定位和建设的不同目标,对学术研究型高校、应用研究型高校、应用技术型高校和应用技能型高校给予不同侧重的评价导向,明确每一类别高校的发展要求和评价指标,并以此建立和逐步完善高校办学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各类高校立足不同的办学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三)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部市领导共同主持的在沪部属高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定期会商机制,健全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深度合作机制。统筹全市高等教育资源,探索建立市区两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共建高等教育的新格局。统筹安排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继续教育的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在沪部属高校、地方高校普通本专科生源计划比例。
创新多元化的高等学校办学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教育资源的市场配置体制与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创办新型特色高校,探索多元举办者混合出资的社会力量办学体制。探索民办教育融资机制与奖励机制,完善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制度。组建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在联盟内部实现协同合作、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推动高等学校的行业自治、自律机制建设。
多渠道提升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允许高校按照国际通行专业名称开展合作办学,改革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模式。探索进一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新途径、新机制。引导和鼓励各高校大力吸引境外留学生来沪学习交流,着力提高来沪留学生的学历生比重。构建外国留学生教育支撑服务体系,培养一支具备国际化素养的师资管理队伍,建设一批外语授课课程和专业。建立若干区域性留学生服务中心、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实践基地,实施留学生勤工助学和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工作实习制度。提升上海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所具有的高等教育影响力和城市软实力。
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多样化终身学习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现代网络技术为支撑,提升网络教育质量,分担高等教育规模。支持开放大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需求,扶持有特色的、符合上海城市特点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将网络高等教育发展与终身教育体系、终身学习“立交桥”建设结合在一起。依托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完善上海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扩大校际选课、学分互认的渠道,构建高校知识共享和人才培养互融的开放体系。
建立完善分类发展的教师配置和评价制度。制定完善高校教师分类配置标准,根据高校不同定位与类型,确定合理的师生比,科学设置高校岗位结构和比例,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高校教师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类型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和需求,在教师培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岗位绩效薪酬等教师专业发展关键环节上,全面探索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考核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分类评估、绩效拨款的政府投入机制。与高校分类发展紧密对接,制定差异化拨款投入机制。按分类发展和分类管理框架,坚持不同高校、不同发展定位、不同财政支持的高校分类管理原则,调整优化高校财政拨款结构,完善拨款管理制度,推动高校财政拨款逐步从“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建立公办高校综合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分级分类拨款标准。探索民办高校公共财政扶持方式和用途的改革。
五、组织与保障
(一)建立规划落实组织领导与推进制度
成立规划落实领导小组,对规划落实实施有效指导与监督,统筹协调规划审定、实施、保障、依法行政问责和动态管理。建立规划落实推进机制。依托专业机构成立规划实施与推进办公室,负责规划落实的专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建立规划实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相关数据库,按照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并提供规划实施及调整的决策咨询,组织研究、制定动态调整方案。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建设
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增强规划执行的权威性、稳定性、持续性和可监督性。综合考虑国家标准及上海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实施普通高校设置标准、基本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等具体办法,实现上海各类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促进上海高校的科学发展和持续健康发展。
(三)制定规划实施的路线图
制订实施高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有效整合上海高等教育资源,促进高校结构优化。制订实施上海高校“二维”分类管理具体办法,指导高校合理确定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学科专业设置等,组织编制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二维”分类标准制订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规模核定办法,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落地。
(四)为落实规划提供可靠资源保障
面向2030年,超前设计和安排土地、建设、师资及经费等方面的资源配置与条件保障。重点推进资源整合及功能性设施建设;保持生均经费、师资队伍的持续适度增长;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扩大校外教师聘用规模;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未来产学研合作发展趋势,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安排高等教育发展用地,协调新老校区规划和建设;结合高等教育国际化、信息化、多样化发展,不断提升现有各类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承载能力。
附件:上海高等学校“二维”分类标准
分类维度Ⅰ:按人才培养主体功能的分类标准
指标 | 指标表述 | 学术研究型 | 应用研究型 | 应用技术型 | 应用技能型 |
研本比 | 研究生在校生/本科生在校生数 | ≥0.7∶1 | ≥0.2∶1 | ≥0 | 0 |
应用型研究生比例(预期) | 应用型研究生数/研究生总数 | >25% | >50% | >75% | 0 |
博士点集中度(一级学科) | 博士学位点数/学校学位点(含本硕博)总数 | ≥30% | >0 | ≥0 | 0 |
基础性科研投入占比 | 基础研究投入经费/当年科研投入经费 | ≥30% | ≥10% | ≥0 | - |
师资结构特点 | 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教研人员 | 拥有一批具有海外学习研究经历的高水平教研人员 | 拥有一批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历的高水平“双师双能型”教师 | 以符合“双师双能型”要求的教师为主体 | |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 以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为引领,可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 | 以培养应用研究与开发人才为重点,可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 | 以培养专业知识和技术应用人才为主体,一般可授予专业研究生和学士学位 | 培养专科层次操作性专业技能人才 |
分类维度Ⅱ:按学科门类(专业大类)集中度情况的分类标准
分类 | 学科结构类型 | 综合性 | 多科性 | 特色性 |
指标 | 学科的主干学科(门类) | ≥7个 | 3-6个 | 1-2个 |
(高职高专为专业大类) | ||||
注:“主干学科”或“专业大类”规定:l本科院校:同时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门类);本科或硕士在校生数占1/N以上的学科(门类);N为学校专业分布的学科门类总数。l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数占15%以上的专业大类。 |